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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跨國婚姻〈大陸新娘/外籍新娘〉大多透過婚姻仲介公司的服務,因品質良莠不齊,太過於商業化,衍生了許多糾紛與社會問題,政府基與此,著手修法,於2009.8.1實施,規定跨國婚姻不得為營業項目,原有婚姻仲介公司,不得再從事跨國婚姻媒合工作,另為照顧與保護有需求的民眾,規定由〝入出國及移民署〞許可之〝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性之社團法人〞,輔導進行跨國婚姻媒合,也明確規定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。
新法令的實施,確實可以改善跨國婚姻媒合的不當現象,有需求的民眾獲益良多,透過非營利的公益團體,
前往國外結婚,可以得到保障與節省不少費用,台灣婚姻媒合協會依照法令規範
,已於2010年10月25日,經移民署審核通過,開始服務,各界朋友如有這方面諮詢,我們很樂意提供解答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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